民眾常吃的丁香魚、秋刀魚及海膽,過去並未訂出重金屬殘留上限,而是按「其他魚類」管理。圖為秋刀魚示意圖/本報資料照片。
民眾常吃的丁香魚、秋刀魚及海膽,過去並未訂出重金屬殘留上限,而是按「其他魚類」管理。近期,農業部漁業署向衛福部提案,經食安風險諮議會討論,食藥署訂出重金屬鎘殘留上限,丁香魚每公斤0.15毫克,秋刀魚每公斤0.1毫克,海膽每公斤1毫克,均高於「其他魚類」的0.05毫克。
食藥署今天預告修正「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第6條修正草案」,預告60日後,將擇日公告生效。食藥署食品組長許朝凱說明,標準經學者綜合考量生物特性、民眾攝食量而訂出,本次修正由農業部漁業署,經委託計畫進行背景調查、攝食風險評估後,向食藥署提案,針對丁香魚、秋刀魚及海膽這「三條魚」,增訂鄰近海域常見的汙染物重金屬鎘殘留標準,這3類水產品過去並無專屬標準,歸類在「其他魚類」,數值相對「沒那麼精準」。
修正後,丁香魚、秋刀魚及海膽重金屬鎘殘留標準,比起現行按其他魚類規範,最多高出20倍。對此,許朝凱指出,現行其他魚類標準比照歐盟規範,因不是特定物種,故標準較為嚴格,修正草案考量民眾攝食量、魚種體內重金屬蓄積情況,以及其洄游習性等,由食安、風險評估學者組成諮議會訂出,農業部原先提案丁香魚每公斤0.25毫克、秋刀魚0.25毫克、海膽1毫克,新訂標準低於農業部提案。
除魚類重金屬標準,食藥署另針對鮮乳管理祭出新制。許朝凱指出,自7月1日起食用動物乳商品需取得農業部「鮮乳標章」,才可稱為「鮮乳」,其餘品項應標示為牛乳、羊乳、某某動物乳等,新制已於去年6月3日公告,給予業者緩衝期至今年7月1日,目前多數產品均已輔導,取得農政單位認證,不至於影響民眾選購,如有違規標示,可依「食安法」重罰4萬至400萬元。
2026/06/30 12:14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266/9597373?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