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政務委員楊珍妮被認定構成職場霸凌。(報系資料照)
行政院政務委員楊珍妮被認定構成職場霸凌,但據考試院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統計,去年下半年各公部門共收到675件申訴職場霸凌,其中成立僅有37件、比例僅有5%。曾參與公務機關調查的專家坦言,部分案件為認知或溝通上有差異,根本難以構成職場霸凌。也有專家提醒雇主,在7月1日職場霸凌專章上路後,應善用職場霸凌申訴的「協調」機制。
據統計,公部門去年下半年共收到675件職場霸凌申訴案,其中成立案件計37件、不成立案件計373件、不受理案件計265件。以申訴案件數而言,中央機關以交通部計66件、衛生福利部計56件、法務部37件等為多;地方政府則以台北市、高雄市、台中市及台南市等為多。
曾參與公部門職場霸凌調查的專家表示,以公部門為例,部分職場霸凌申訴其實為「考績爭議」,考績被打乙等就申訴。曾接觸到案件有公務員遲到,其主管多次提醒他不要遲到,未料該名被提醒的公務員認為主管不當監視而提出申訴;也有公務員認為長官不會准他假,因此請假時未勾選職務代理人導致請假未能通過而申訴。
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執行長黃怡翎表示,有時候申訴人認為遭霸凌,可能是因為認知差異、溝通不良、管理手段等,申訴不在於要懲奸處惡,而是釐清事實、修復關係,建立友善的工作環境。
黃怡翎提及,職場霸凌最難認定為「逾越業務必要性與合理性」,7月1日職場霸凌專章上路後應整理案例彙編,也讓調查委員有所依循。
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副秘書長周于萱則說,《職安法》職場霸凌機制中設有「協調」機制,就是考量很多職場霸至申訴可能主要為溝通問題,提醒在當事人有意願的前提下,事業單位可以善用協調機制也能減少雇主負擔,「不是所有事情都要調查程序走完才能解決問題」。
2026/06/29 08:42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29000010-2604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