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亡母遺產爭議!男自稱「養子」想分產 沒血緣也無收養證據

亡母遺產爭議!男自稱「養子」想分產,沒血緣也無收養證據,法官判決雙方親子關係不存在。(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一名婦人過世後留下遺產,卻意外掀起一場親子身分與繼承權爭議。婦人的一對親生子女主張,一名男子雖長年被登記為母親之子,但雙方既無血緣關係,也未曾成立合法收養關係,因此向法院提起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之訴。經法院審理後,認定男子無法提出足夠證據證明自己曾遭婦人收養,判決雙方親子關係不存在。

判決指出,婦人阿琴於2025年病逝,其親生子女阿志及小晴整理遺產時發現,男子阿勛(均化名)雖在戶籍上具有子女身分,但實際上與母親並無血緣關係,因此,質疑其繼承資格,並向法院提起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訴訟。

阿志及小晴主張,阿勛與母親之間既沒有自然血緣,也未曾依法完成收養程序,雙方真實身分關係與戶籍登記內容不符,已影響遺產分配及親屬法律關係,因此,有必要透過法院判決予以釐清。

對此,阿勛則辯稱,自己幼年時曾由阿琴扶養約10年,直到阿志及小晴出生後,才被送回生母家中照顧。他認為雙方雖未辦理正式收養登記,但已成立所謂「事實上收養關係」,因此,仍具有母子身分。

法院審理時指出,依舊法規定,若欲主張事實上收養成立,必須證明收養人具有將他人子女視為自己子女撫養的主觀意思,以及實際養育照顧等客觀行為。尤其在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案件中,主張收養關係存在的一方,應負舉證責任。

審理期間,阿勛提出胞姊作證,希望證明自己曾受阿琴照顧。不過證人到庭後表示,只知道阿琴曾抱回一名孩童請家人協助照顧,但對於阿勛是否曾與阿琴共同生活,以及阿琴是否有收養阿勛的意思,均不清楚。至於阿勛另外聲請傳喚的兄姊,則在接獲通知後表示拒絕作證。

法院認為,現有證據不足以證明阿琴曾有收養阿勛的主觀意願,也無法證明雙方曾形成法律上或事實上的收養關係。加上雙方均不爭執彼此不存在血緣關係,因此阿勛主張自己為阿琴養子一事,缺乏具體事證支持。法官認定,阿勛與阿琴既無自然血親關係,也無證據證明曾成立收養關係,因此,判決確認雙方親子關係不存在。

2026/06/25 0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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