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葛如鈞指出,許多縣市教育局向他反映,教育部規定代理教師聘期低於三個月年資不採計,牴觸憲法法庭判決,要求教育部趕快查清楚,別侵害代理教師應有權益(立委葛如鈞辦公室提供)
國民黨立委葛如鈞今天在立院教育委員會質詢指出,他收到許多縣市請託,請他在立院幫忙問一下教育部官員,根據教育部現行制度,聘期未滿三個月代理教師就無法比照專任教師採計職前年資,但憲法法庭卻並非如此認定,教部作法已經讓地方政府難以適從,也為代理教師應有權益抱屈。
備詢的教育部次長張廖萬堅在幕僚上台「咬耳朵」後,原先還堅持規定就是這樣,但葛如鈞隨後拿出憲法法庭判決,已認定該規定不合理,張廖萬堅又隨即改口,指代理教師未滿三個月的年資應該可以採計。葛如鈞則要求教育部好好瞭解一下,趕快發公文提醒各縣市,別侵害代理教師應有權益。
葛如鈞今天在立院教育委員會質詢時指出,代理教師比例自105年11%升至113年15%,國中階段更升至18%;許多代理教師因學期中接手班級,聘期未滿三個月並非自身可控,不應因此影響薪資與年資權益。
葛如鈞詢問,聘期未滿三個月代理教師是否可比照專任教師採計職前年資?張廖萬堅一開始在幕僚提醒下表示「未滿三個月年資無法採計」,當葛如鈞提出憲法法庭113年度憲判字第七號已明確表示,中小學代理教師職前年資可以提敘時,張廖萬堅及他身旁幕僚神情明顯訝異,張廖萬堅馬上改口說,代理教師未滿三個月的年資可以採計。
葛如鈞當場要求教育部在兩周內趕快統一內部口徑,並函知各縣市,按照憲法法庭判決,明定聘期未滿三個月、按日執行之代理教師,應比照專任教師納入年資計算,且生效時間應載明為民國114年8月1日,避免地方誤以教育部發文日作為起算點。
葛如鈞表示,校事會爭議、校園安全政策與代理教師權益,都直接關係教育現場信任。教育部應該停止用「模糊說法」回應國會與民意,儘速提出具體制度調整與完整書面資料,當立委向教育部索取資料時,能給的資料就盡量提供,才能讓教師安心、學生安全、家長放心,也可以避免日後再度出現立委拿不到資料,得當面質詢官員、官員卻一問三不知的尷尬畫面。
2026/06/24 13:04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24002436-2604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