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名張姓女子入住養護所,卻遭拖行全身傷,餵食沒人照料噎死。(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台中市一名張姓女子因重病並受監護宣告,民國106年入住某24小時養護中心,114年2月22日深夜,張女不明原因上廁所2小時之久,結果黃姓生服股長、謝姓生活服務員卻直接將張女從廁所拖回寢室,導致全身傷,2月24日何姓服務員餵食張女用餐時,又沒有在旁邊照料,結果張女因食物吸入呼吸道窒息,整個人癱軟在輪椅上死亡,全案近日偵查終結,檢方認黃姓、謝姓與何姓服務員行為與張女死亡有因果關係,依過失致死起訴,靜待台中地院審理。
據起訴書指出,張女重病並受監護宣告,106年6月入住養護所,由專人24小時照看,114年2月22日晚間23時50分,張女因睡前想上廁所,但一待就待到同年2月23日凌晨2時,隨後黃姓生服股長、謝姓生活服務員選擇拉住張女雙手在地上拖行,過程中沒採取適當防撞、防跌倒措施,一路將她拖回寢室。
而張女因碰撞傷痕累累,受有眼匡瘀血、額頭挫傷,胸口、手臂也有大面積瘀傷及出血,同年2月24日另名何姓服務員餵食張女用餐時,疏於注意張女已有急性肺炎,就去忙其他業務,導致張女嘔吐、嗆食,因食物吸入呼吸道窒息,整個人癱軟在輪椅上,由於未能在10分鐘內施救,張女傷重不治。
台中地檢署偵辦時,黃姓生服股長、謝姓生活服務員坦承拖行未送醫,何姓服務員也供稱,有發現張女胃口不佳,但自己就去忙其他事,讓她在護理站看電視。檢方勘驗監視器後,認定3人行為與張女死亡結果有因果關係,偵結依過失死罪嫌起訴3人。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2026/06/20 15:16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20001707-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