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白提出刑事訴訟法修正案,包括刪除「串證/串供」作為羈押理由、羈押時間縮短為一個月、檢方不得夜間偵訊等,挨批是「柯文哲條款」。立院今(11)日逐條審查修法,上午就翁曉玲提案的「羈押時間縮短為一個月」審議,綠營則質疑翁曉玲提案帶有政治目的,翁則強調自己理念跟賴總統一樣,絕非為了個案而提案。而藍白立委更一度要將修法送出委員會,在綠營強烈質疑下,最後宣布下午一點半繼續討論。
法務部次長黃謀信表示,羈押需要透過嚴密司法機制保障,跟羈押長短不是必然關係,他指出,不同於日本一次羈押十天,但可以根據犯行次數多次羈押,如車手提領二十次款項,台灣最多羈押四個月,日本則可以分二十次羈押,形同羈押兩百天,這並非台灣羈押時間過長而是數字計算問題,且目前羈押超過八成毒品、詐欺甚至殺人案。
主持會議的翁曉玲稱,法務部不需情緒勒索,但許多案件情節輕微卻被羈押,是希望檢方不要透過押人取供辦案。民進黨立委莊瑞雄則指出,提案有政治性,檢方聲押後法院也不會每次都接受,仍要透過羈押庭審查,且一百萬件的刑案中真正准許羈押的案件為8924件,低於1%,檢方不會吃飽太閒看到人就關。莊瑞雄指出,近期彰化毒駕造成派出所長雙腿骨折,法官卻讓人犯無保請回,引起社會譁然,不應忘記司法是為了人民而非少數的政治案件存在。
民眾黨團總召陳清龍則說,黨團沒提案將羈押時間縮短,若大家意見不同,該案是否保留?翁曉玲則澄清,自己絕不是政治性提案,只是覺得羈押制度太寬鬆,「我的理念跟賴清德總統一樣!他在97年就提了一樣的法案,甚至認為羈押期限要縮短成十天」,她強調很多民眾認為檢調押人取供、司法不受信任,自己絕不是因為某個政治人物而量身打造修法,也建議法案保留送協商。
民進黨立委張雅琳隨即質疑,為何不召開公聽會進行討論,而是讓有爭議的法案保留送協商?民進黨立委沈發惠則建議,該案應保留到下次會議繼續審查,不要送協商,送協商就出委員會了。翁曉玲則裁示第108條保留,宣告到一半時莊瑞雄則建議,本案爭議極大,應該開公聽會聽取法界意見。翁曉玲則堅持保留,在場綠營立委紛紛質疑,保留究竟是保留協商還是擇期再審?綠委們更直言藍白是強渡關山,且各界都有意見,討論不應帶有政治性。
沈發惠更直言,這案就讓大家表決,讓民眾看看誰支持修法,縱放毒駕,否則有爭議就擇期續審,現在出公聽會,委員會就沒案子了,隨後翁曉玲在張雅琳建議下裁示休息五分鐘,休息結束後翁曉玲則表示,下午一點半再行開會。
2026/06/11 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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