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變諜報戰!偷拍、查郵件、深夜過夜疑雲,法院一次裁判。(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一場婚姻攻防戰,從疑似外遇、偷拍隱私一路延燒到親權與扶養費爭議。一對結婚近10年的夫妻互控傷害婚姻,妻子指控丈夫與異性曖昧、偷拍私密部位、擅開電子郵件,甚至在孩子面前羞辱她;丈夫則反控妻子與異性深夜往來、疑涉婚外情。
判決指出,女方阿寧與男方阿澤(均化名)於2016年結婚,並育有1子,婚後原與男方父母同住。阿寧主張,婚後努力工作兼顧家庭,卻發現丈夫長期與其他女子聊天、邀約出國,自己在工作與家庭雙重壓力下身心失衡,甚至接受自律神經與心理治療,最終於2025年搬回娘家並提出離婚。
阿寧指控,阿澤不僅未體諒其身心狀況,還頻繁接近施壓、擅自開啟電子郵件,甚至偷拍其私密部位與日常行蹤,並多次以「不正常的媽媽」、「有什麼臉當媽媽」、「兒子不需要這種瘋狂的媽媽」等言語羞辱,還將她退出孩子學校家庭群組,企圖阻斷母子聯繫。
對此,阿澤則反控妻子婚後行為有異,自稱具雙性戀傾向,還坦言曾在女同志社群網站尋求一夜情,後續更與一名男子頻繁往來、相約出遊,甚至深夜前往對方住處停留,認為妻子才是破壞婚姻的主因,因此除主張駁回離婚,也預備反請求離婚與精神慰撫金30萬元。
法院勘驗通訊紀錄、照片與影片後認為,丈夫與異性的對話內容包含「萬里尋你」、「未來我要常去日本」、「你可以陪我了」等語,對方甚至回覆「請不要再打擾我」,已難認僅屬普通朋友互動;此外,丈夫亦曾傳訊為偷拍爭議致歉,坦言「讓妳感覺被侵犯」,足認妻子指控隱私遭侵害並非空穴來風。
至於丈夫指控妻子在女同志網站約炮與發生婚外情部分,法院認為網站帳號及貼文無法確認屬於妻子,證據不足;但妻子在婚姻存續期間與異性出遊、深夜前往男性住處,未事前告知配偶,客觀上確實足以破壞婚姻互信。
法官認為,雙方已長期分居,互信、互愛基礎瓦解,婚姻破綻深且難以修復,且婚姻失敗並非單一一方所致,雙方對婚姻破裂皆有可歸責之處,因此依民法規定判准離婚。
社工訪視及法院調查發現,孩子目前與父親同住、生活穩定,雖希望由父親擔任主要照顧者,但也接受父母共同決定重大事項。法院考量最小變動與子女最佳利益原則,裁定由雙方共同行使親權,由父親擔任主要照顧者。
扶養費部分,法院參考所在縣市平均消費支出與雙方收入能力,認定孩子每月扶養費為3萬4014元,由父母各負擔一半;另因母親未支付扶養費,父親代墊7個月費用,法院判須返還10萬元及利息。至於父親請求30萬元離婚損害賠償,法院則認定其對婚姻破裂亦有過失,予以駁回。
2026/06/06 15:09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06000939-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