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男子賣場玩火「判刑6月」遭求償3.7億 網虧:年薪百萬也要370年

曾歷經縱火意外停業半年,家樂福中原店2024年5月重新開幕。(吳奕萱攝)

曾歷經縱火意外停業半年,家樂福中原店2024年5月重新開幕。(吳奕萱攝)

桃園家樂福中原店2023年12月爆發重大火警,起因是一名22歲郭姓男子與友人將殺蟲劑朝打火機火焰噴射,形成火柱後離開,沒想到殘留火源迅速延燒,引發嚴重火災,造成家樂福中原店地下室與一樓設備、天花板與牆面大面積毀損,整體損失估計超過4億元。

大火造成家樂福中原店停業近半年,遭受極嚴重的營業與財物損失,法院審理後認定並非蓄意縱火,但屬重大過失,依過失失火罪判處6個月徒刑確定。

不過,保險公司已啟動求償程序,後續包括8家產險公司,包括旺旺友聯、國泰世紀、第一產物、新光產物、和泰產物、新安東京海上、台灣產物及南山產物等8家聯手追討,總金額高達約3.7億元。有網友稱:「如果月薪5萬元、不吃不喝,一年60萬元,要賺超過600年;就算年薪百萬,也得工作370年才能打平。」對一般人來說,幾乎是無法想像的天文數字。

2026/06/03 20:20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03004303-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