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美301強迫勞動納對台加徵10%關稅 經部堅信不會受不公平對待

美國貿易代表署301條款「強迫勞動」調查,建議對台在內國家加徵10%關稅,經濟部晚間喊話,台灣已與美方完成協議的國家,應不會受到不公平對待。(資料照)

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宣告301條款「強迫勞動」調查結果,建議對含台灣在內54個經濟體加徵額外關稅10%或12.5%。經濟部晚間回應,考量台灣已是與美方完成協議的國家,稅率有相對優勢,應不會受到不公平對待。

目前輸美產品項目分為兩類,一類為依據《1974年貿易法》232條款調查項目(如鋼鋁銅、汽車零組件、木材、半導體、藥品產品等),另外一類為依據《1974年貿易法》122條款課稅的項目。

經濟部表示,現行122條款為過渡性法律依據,期間150天,美國在此階段啟動301調查,未來調查後會給予各國的最終關稅,也就是122落日後,轉軌適用301條款,故應無「122條款疊加301條款」的關稅稅率問題。

至於301調查出爐後,我是否真被加徵關稅?經濟部指出,會配合台美談判小組行動,持續保持密切聯繫,考量已是與美方完成協議的國家稅率有相對優勢,台灣應不會受到不公平對待,我方將盡力爭取及鞏固我國國家及產業利益。

2026/06/03 19:44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03004162-26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