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女子發現自己被偷拍,氣得向廖姓與李姓男子求償,結果實際上是另一名黃姓男子犯罪。(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全台偷拍案鬧得人心惶惶,台中市一名廖姓與李姓男子為了賺錢,選擇竊錄、製作、販賣及散布性影像,而一名女子看到上廁所不雅片後,驚見影中人就是自己,於是崩潰向兩人求償300萬元,只是台中地院審理時案情出現大逆轉,實際上偷拍的是另外一名黃姓男子,因此駁回女子訴請,廖男與李男免賠,可上訴。
據判決書指出,該名女子在南投縣埔里鎮某小吃店上廁所時,遭到微型攝影機竊錄,隨後影片被散步到SCP、OAT等群組網站,販售性影像牟利,身心受創的女子也提告,對廖男與李男求償300萬元。
台中地院一審時,廖男與李男雖坦承有竊錄、製作、販賣及散布性影像,但拍攝對象非女子,而是另一名黃男,且黃男已坦承犯行遭判刑7月。
接著法官進一步審酌,沒有其他事證足認廖男與李男確有參與黃男行為,或提供任何助力,女子主張廖男與李男應負侵權行為賠償責任無理由,駁回女子訴請,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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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1:02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03001962-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