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議員梁育慈2日在縣府教育處業務報告質詢時披露,某國中在處理疑似性騷案件時,竟發公文洗臉申訴人。(謝佳潾攝)
屏東縣議員梁育慈2日在縣府教育處業務報告質詢時披露,某國中在處理疑似性騷案件時,竟發公文洗臉申訴人。(梁育慈提供/謝佳潾屏東傳真)
屏東縣議員梁育慈2日在縣府教育處業務報告質詢時披露,某國中在處理疑似性騷案件時,竟發函「請台端自重自愛,勿妄加斷言,以失身為高等公務員之尊榮」的公文給申訴人,實在離譜,對此,教育處也承認「不妥適」,要求學校內部檢討。
梁育慈2日在議會質詢時披露一紙公文,她用紅線標記「請台端自重自愛,勿妄加斷言,以失身為高等公務員之尊榮」等字樣,她說,這是一件校園內不涉及學生的疑似性騷案件,而這紙公文是申訴人拿到以學校為名義發出的函文,實在離譜。
梁育慈質疑,在這件性平申訴案件中,學校扮演著雇主、調查以及申訴人上級機關的角色,她試問由學校來發這份公文適當嗎?性騷案一定要依法調查處理,但從這份公文的用字遣詞來看,有很嚴重的行政瑕疵,對申訴人與被申訴人都不公平,教務處有責任協助輔導各學校增長專業的法律知識,且要建立好程序正義,制度才能發揮效果,對申訴人與被申訴人也才有保障。
對此,教育處長陳國祥也坦承,「不妥適」,他說,學校應該要超然,也就是要兼顧各方權益,不能預設立場、也不能預判案件成立與否,更不宜用公文做價值評斷,公文的目的是執行公務,絕對不能涉及個人看法評斷,針對該紙公文,已要求學校內部進行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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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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