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妹妹分家產!男子竟想收養侄子繼承,法院:動機不純,因此,裁定駁回聲請。(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一名男子因擔心身後財產遭妹妹分產,竟與親弟弟商議,打算透過「收養侄子」方式解決未來繼承問題,還強調希望「傳宗接代」。不料,案件送進法院後,法官認為,整起收養案根本不符合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因此,裁定駁回,並直言收養制度並非用來規劃財產或滿足傳宗接代需求。
判決揭露,男子阿宏與未成年男童小宇(均化名)於2025年簽立收養契約,並由小宇的親生父母出具同意書,希望法院認可收養關係成立。案件審理期間,阿宏表示,自己沒有子女,希望未來能把財產留給小宇,因此,決定辦理收養。
法院調查後發現,小宇自出生以來,一直由親生父母穩定照顧,家庭功能正常,生活及成長狀況良好,並無遭遺棄、失養或需要替代家庭照顧情形。更關鍵的是,法院委請社福機構進行訪視時,生父坦言,會辦理收養,主要是因為家族長輩認為阿宏「後繼無子」,希望透過收養完成傳宗接代。
此外,生父也直白表示,家中另有妹妹長期爭產,因此,阿宏擔心日後財產遭分走,才決定透過收養方式,讓侄子取得繼承資格。訪視社工則認為,本案收養動機薄弱,且核心原因明顯偏向財產安排與家族傳承,並非基於未成年人照顧需求。加上阿宏過去並非主要照顧者,實際上也沒承擔教養責任,因此不具出養必要性。
法院指出,收養制度本質,是在原生家庭失去功能時,替未成年人尋求穩定且永久性的照顧環境,而非作為財產分配、規避繼承問題或滿足傳宗接代期待的工具。若原生家庭運作良好,孩子也獲得完整照顧,就不應任意變動親子關係。
法官認為,即便只是名義上的收養,仍可能影響未成年人的人格發展、自我認同與心理狀態,若無實際照顧需求,貿然改變法律上的親子身分,未必對孩子有正向幫助。因此,法院認定,本件收養聲請不符合收養制度目的,也不符合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因此,裁定駁回聲請。
2026/05/31 14:04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531000823-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