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姓男子被控協助跨國間諜組織,引薦昔日軍中同袍、現役詹姓上兵加入中共發展的組織並刺探軍情。台南高分院更一審26日依違反《國家安全法》等罪,重判黃男徒刑7年。(本報資料照片)
黃姓男子被控協助跨國間諜組織,引薦昔日軍中同袍、現役詹姓上兵加入中共發展的組織並刺探軍情。台南高分院原本判處黃男無罪,經最高法院發回更審後,更一審26日認定黃男罪證明確,依違反《國家安全法》等罪,改重判徒刑7年,犯罪所得5000元沒收。本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此案源於許姓兄弟因前往澳門賭博,並至大陸珠海擔任保全,遭中共派遣的「龍哥」等情治人員利誘,同意在台協助收集國防祕密及吸收現役軍人。許姓兄弟隨後在高雄設立公司作為掩護據點,並成功拉攏孫姓男子加入。
黃男與孫男接洽後,竟於民國111年7、8月間,安排昔日軍中同袍、時任陸軍第四地區支援指揮部彈藥庫旗山彈藥分庫的詹姓上等兵與孫男接觸。該組織以「每月給予等同軍餉之報酬」為誘餌,成功吸收詹兵。詹兵隨後違背軍人職務,利用工作手機拍攝軍中機敏文件資料交付給該組織。黃男則在此次「引薦」中,收受孫男給付的5000元報酬。
台南高分院原本判處黃男無罪,但檢方不服上訴,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一審審理時,儘管黃男仍矢口否認犯行,但法官根據共犯證詞及相關事證,認定黃男對於介紹同袍是為了「吸收參與組織、配合收集軍中機敏資料」等情節知之甚詳,且確實獲取報酬,犯行堪予認定。
合議庭審酌,黃男危害國家安全的情節,今天逆轉改判7年重刑。至於同案其餘共犯許姓兄弟、孫男及詹姓現役軍人等人,先前均已遭判刑確定。
2026/05/26 17:32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526003840-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