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姑姑獨撐家計15年幫她顧癱父 女兒繼承遺產挨告返還代墊費

姑姑獨撐家計15年幫她顧癱瘓父,女兒繼承遺產挨告返還代墊費。(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血濃於水,難敵千萬債務對簿公堂!婦人小琪因不忍胞弟阿鴻年邁且身患重病,更要照顧高齡失智的老母親,15年來默默背負起全家的醫療、租金及生活重擔。不料,胞弟病逝後,小琪向失聯多年的外甥女小雅(均化名)請求返還代墊款共1180萬元,對方卻冷回「當年被父棄養」,拒絕支付。

根據判決,小琪的弟弟阿鴻,早年雖經營公司,但生活並不優渥。自2008年起,阿鴻因身體每況愈下,又要奉養患有失智症的老母親,幾乎無力自理生活。小琪不忍家破人亡,自此接手照顧重擔,除了按月支付房屋租金,更聘請外籍看護照料老母,舉凡尿布、營養品及日常開銷,皆由她一肩扛起。

在2015年阿鴻不幸遭遇一場嚴重肢體衝突受重傷,導致中樞神經受損、臨床失智,徹底喪失工作能力。小琪不僅要處理弟弟的刑事訴訟、代墊律師費,還得負責弟弟的醫療與全日看護費用。這份沉重的「親情債」,小琪一背就是15年,直到弟弟因病撒手人寰。

阿鴻過世後,小琪列出長達數頁的帳單,向弟弟唯一的女兒范雅婷請求償還多年來的代墊款。然而,小雅卻透過律師嚴詞回絕,聲稱父母在她4歲時就離婚,成長過程中,父親從未探視,更沒付過一毛錢扶養費,她對父親「完全沒有記憶」,更遑論父愛。

小雅更主張,父親名下擁有兩筆土地,並非完全不能維持生活,且姑姑多年來的付出屬於「履行道德義務」,不應回頭向她討錢。姑姪雙方各執一詞,從法庭內的法規爭辯,演變成一場關於「家庭責任」的道德拷問。

法官審理後認為,阿鴻自2015年重傷後,確實已達「不能維持生活」的程度,小雅身為第一順位繼承人,對父親負有生活保持義務。但法官也點出,阿鴻鴻在女兒成年前,確實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這對小雅而言「顯失公平」。

因此,法官動用民法裁量權,將小雅應負擔的扶養與看護費用,從全額減輕至「三分之一」。至於小琪代墊的喪葬費與地價稅,法官認為,這屬於保存遺產與必要支出,不適用扶養義務減免,應全額返還。因此,判決小雅應在繼承遺產的範圍內,給付姑姑小琪304萬4378元。

2026/05/25 14:06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525001195-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