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因外遇獲賠35萬,尪又裝單身月匯數萬養小三,正宮再贏錢。(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男子阿寶(化名)才因外遇遭法院判賠妻子35萬元,未料他不僅沒悔改,還佯裝單身加入臉書單身社團,與社友大搞婚外情。妻子無意間翻看丈夫手機,驚見他與社團女成員小妤(化名)貼臉、親嘴等親密合照,甚至按月匯數萬元給對方,時間長達數年。妻子氣炸向阿寶、小妤連帶求償100萬元,新竹地院近日審結,判阿寶賠償妻子20萬元,其餘駁回。
判決書指出,阿寶跟妻子結婚近30年後,突然開始沉迷網路交友,先前便因與其他女子有逾越正常交友分際的行為遭妻子告上法院,經審判最終賠償35萬元確定。歷經此風波,妻子原以為阿寶會痛定思痛,未料不過兩年時間,他又從臉書社團「50歲UP單身快樂夥伴」中結識小妤,兩人多次出遊,並拍下貼臉、親嘴、搭肩靠身及擺愛心等親密合照。
除了出遊,阿寶還按月提供金錢支援,在兩人交往的8個月間,他每個月都匯款1萬6,000元至2萬6,000元不等給小妤,同時在網路購買情趣用品與旅館票券。妻子不甘心多年苦心持家卻遭冷言冷語對待,丈夫一方面拒絕提供家庭生活費,一邊又匯款給小三,遂向兩人提出告訴。
小妤在庭上指出,自己在單身社團認識阿寶,他自始至終都對外宣稱已經離婚、與兩個女兒同住,甚至住院時也稱妻子為「前妻」,自己根本不知道對方仍有婚姻關係。阿寶則辯稱,自己與妻子早已名存實亡分房睡,照片僅是現代社交互動。
新竹地院認為,妻子翻拍手機及存摺屬訴訟權與隱私權間的合理權衡,具證據能力;阿寶和女網友貼臉親嘴等舉止明顯已超越正常異性交友分際,按月匯款給普通異性朋友也有違常情;不過小妤舉證男方隱瞞已婚身分、偽裝單身入社,難認她有故意或過失侵害配偶權。法官審酌兩造學經歷、外遇前科等依竊情況,最終判阿寶賠償妻子2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2026/08/12 10:32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812001721-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