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名已婚王姓警務員遭告性騷,調查認定不成立仍遭拔官。(林冠丞攝)
台中市一名已婚王姓警務員,7月任職第六分局西屯派出所所長時,遭所內女警提告性騷擾,台中市警局除火速將王男調往和平分局非主管職務,第六分局也成立性騷擾防治委員會,不過經過三周調查,認定王男性騷不成立。對此,若針對調查結果有異議,仍可向公務人員保訓會提出申訴,警方則回應,調職處分是針對主管是否恪守職場倫理及互動分際,即便申訴不成立,並不代表相關言行即屬妥適,也不能當然免除行政責任。
據了解,王男從警近20年,內勤待過督察組體系,外勤則至海線、市區分局派出所歷練,其工作能力、績效表現都有一定水準,才被調往被視為一級戰區的西屯所,不過由於轄區案量龐大,居民與行業組成複雜,被警界稱為「若八字不夠重沒辦法待」,反之若表現得宜,極有可能加速升官,成為雙面刃。
而7月12日,王男遭所內女警提告性騷,起因疑似是與女警過從甚密,私下互通訊息,陪伴女警走出情傷,相約吃飯的行為,女警因不願繼續維持關係,才決定報案,消息一出,台中市警察局立刻將王男調至和平分局非主管職務。
此外,第六分局依規成立性騷擾防治委員會,由科室主管與基層員警組成,調查三周後,認定王男性騷擾不成立,若針對調查結果有異議,仍可向公務人員保訓會提出申訴。
不過第六分局強調,檢視王男相關言行及職場互動情形,認有逾越主管與部屬應有分際,依規定予以行政處分,此是針對主管倫理、行為紀律、職務適任性獨立判斷,與性騷擾申訴案件分屬不同程序及責任層次,性騷擾申訴不成立,並不代表相關言行即屬妥適,也不當然免除行政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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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2 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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