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11日全院委員會進行監察院院長、副院長、監委被提名人資格審查,監察院長被提名人陳永興出席並備詢。(姚志平攝)
立法院11日舉行全院委員會審查監察院被提名人。首日由院長被提名人陳永興先登場,他致詞時表示將改革監察院,包括設置發言人,定期召開記者會公布監察院承辦的案件及結果;最重要的是,喊話賴清德總統召開國是會議,邀請五院代表及朝野政黨代表、人權團體及弱勢團體還有憲政學者,共同來研議憲法的修正方向,並在監察院內成立修憲小組,由憲政學者的背景來就修憲內容提出具體的建議。
監察院從8月1日起陷入監察權空窗,立法院8月6日舉行公聽會,討論監察院人事同意權。今日起開始針對各被提名人審查、質詢。陳永興於備詢前先致詞。
他表示,1986年我曾擔任台灣人權促進會會長,當時關心政治受難者、身心障礙者、婦女、勞工、原住民、兒童等弱勢團體的權益。1987年更發起了二二八和平日促進會,倡議政府補償無辜的二二八受難者家屬,明定二二八為國定紀念日。
他說,在他的心目中,監察院應該是一個立場超然的憲政機關,要追求社會的公平正義,糾彈貪腐營私的官員,更應該成為保障國民權益、落實人權照顧的後盾。
他也說,對監察院廢除的看法和可行性探討。自從賴總統公布了下一屆監院的委員名單之後,社會上不少廢除監察院的呼聲,甚至有主張應該全數刪除監察院的預算,並否決總統所提名的監察委員人選。這樣的主張是否合理可行呢?如果沒有經過修憲程序就凍結了監察院,等同放棄了對公務員貪瀆不法的重要監督機制,也放棄了攸關全島人權保障銜接國際人權體系的機構,這樣的結果恐怕不是解決問題的方法。
他強調,將來若有適當時機,由總統召開國是會議,邀請五院代表及朝野政黨代表、人權團體及弱勢團體還有憲政學者,共同來研議憲法的修正方向。監察權如何轉移、審計權如何歸屬、國家人權委員會何去何從、陽光法案如何落實。這些有了共識以後再送由立法院進入修憲程序,需要四分之三立委的同意。如果朝野不合作,根本不能通過。
他說,在監察院尚未廢除以前,更迫切的課題是推動監察院的改革。第一,設置發言人,定期召開記者會公布監察院承辦的案件及結果;第二,鼓勵媒體跟公民監督團體,定期評鑑監察委員的表現;第三,監察院內部訂定辦案流程追蹤考核機制;第四,積極的爭取預算;第五,希望在公務人員訓練中心及文官訓練所納入人權公約的課程;第六,在監察院內成立修憲小組。
他最後說,期盼改革後的監察院不會成為終結監察院的絆腳石,而是成為上帝應許公義得以彰顯的所在。
2026/08/11 11:11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811001829-2604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