勵馨基金會副執行長王淑芬(右起)、執行長王玥好、社會住宅推動聯盟主任林育如11日舉行「受暴婦幼租屋需求調查暨政策倡議」記者會。(姚志平攝)
現行受暴婦女若選擇離開家後,可在庇護所中緊急安置,緊急安置後可能就要自行至外面租屋或選擇社會住宅,但目前社會住宅供不應求,可能需要排隊數年之久,勵馨基金會11日公布調查指出,許多受暴婦女離開暴力之後仍深陷居住、照顧及就業壓力,而租金補貼不能取代社宅功能,呼籲仍應強化社宅興建,並保留更多予安置需求的婦女。
據勵馨基金會於民國114年調查100位勵馨服務中有租屋需求受暴婦女,發現平均收入僅2萬7549元、55%低於最低工資,但負擔的租屋費用每月達9741元,超過其可負擔,有6成受訪者背負債務、平均為42.2萬。
勵馨基金會副執行長王淑芬表示,對許多受暴婦女而言,離開暴力並非容易選擇,服務中經常看到受暴婦女因單親、帶著孩子,遭房東拒絕出租,也有人找到工作卻因為沒有托育支持而被迫放棄。
勵馨基金會11日公布調查指出,許多受暴婦女離開暴力之後仍深陷居住、照顧及就業壓力,而租金補貼不能取代社宅功能,呼籲仍應強化社宅興建,並保留更多予安置需求的婦女。(林良齊攝)
勵馨基金會因而推動「多陪一里路」,結合社會住宅資源,協助走出庇護所的弱勢家庭穩定居住、重建經濟自主與修復心靈。勵馨基金會林口服務中心主任李玉華說,很多人以為離開庇護所就沒事,但挑戰才真正開始,若是以目前政府推動的租金補貼、包租代管距離服務資源較遠,難以取代社會住宅資源,呼籲政府仍應加緊社會住宅興建,並保留更多資源予受暴婦女。
社會住宅推動聯盟辦公室主任林育如也說,社會住宅提供不止居住空間,更是弱勢家庭重新站穩生活基礎,社會住宅供應不足,若未持續擴充社宅資源,將更難回應受暴婦幼等弱勢家庭居住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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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1 14:02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811002885-2604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