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勞動檢查法》規定,勞檢方針應在前一年6月前發布,勞動部稱因《職安法》7月1日上路而延遲至今天才公布。(報系資料照/郭吉銓攝)
依《勞動檢查法》規定,勞檢方針應在前一年6月前發布,勞動部稱因《職安法》7月1日上路而延遲至今天才公布,其中規劃配合《職業安全衛生法》新增職場霸凌防治專章,訂定並落實職場霸凌防治規範,督促企業建立完善制度,預防勞工身心健康危害,營造安全友善的工作環境。
依公告的116年勞檢方針指出,要求事業單位於工程規劃、設計階段即完成風險評估,將安全管理由施工現場提前至源頭設計,一定規模以上工程須完成規劃設計安全分析報告,作為施工前風險辨識重要依據,同時,要求事業單位落實承攬管理責任,避免因多層承攬或管理斷層造成重大職業災害。
由於職安法及其相關規定,要求明年7月1日起僅限有台灣職安卡才能進入營造工地工作,方針也新增查核營造工地進場勞工是否完成台灣職安卡,強化工地進場管理;另配合修法,將塔式起重機及具搭乘設備之移動式起重機納入危險性機械管理,並新增查核挖土機、堆高機及高空工作車等特定機械操作人員是否完成合格訓練,以降低重大事故風險。
方針提及,116年將查核事業單位是否建立申訴及調查處理機制、公開防治措施,以及訂定並落實職場霸凌防治規範,督促企業建立完善制度,預防勞工身心健康危害,營造安全友善的工作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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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1 15:19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811003342-2604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