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帳戶遭列警示 兆基屋管:相關款項已清償盼解除管制

包租代管龍頭兆基屋管大股東捲入財務糾紛,風波持續延燒,近日因特定人士向警方提出刑事告訴,導致兆基部分銀行帳戶遭列警示帳戶。兆基屋管今天發布聲明指出,相關款項已完成清償,投資爭議與刑事詐欺應明確區分,請檢警機關儘速查明事實並協助解除帳戶管制。

兆基屋管表示,部分銀行帳戶遭列為警示帳戶,影響其他往來銀行帳戶的正常交易功能,已對公司日常收付款及營運資金調度造成重大影響,因此做出6點聲明。

第一,依公司目前掌握資料,告訴人過往所進行的相關投資,屬民國110年間事件,且涉及不同公司、不同投資標的及不同法律關係,僅有部分少數金額款項與本公司有關。其餘投資所涉及的公司債、投資標的及相關權利義務,並非均由本公司發行、募集或負擔。

兆基屋管認為,相關法律責任自應依各交易的契約當事人、投資標的、發行主體、收款主體及實際資金流向分別認定,不應將不同公司及不同法律關係混為一談,更不宜憑部分匯款資料,推論本公司涉及其他投資爭議。

第二,告訴人與公司間曾經存在的相關款項,公司早已於先前年度完成清償,並依當時指定的方式及帳戶完成匯款。相關清償事實均有完整金融交易紀錄、清償證明資料及匯款憑證可供查證。

兆基屋管強調,公司與告訴人間所涉的相關債權債務關係早已履行完畢,並無積欠相關款項,更沒有以投資名義詐取任何人財物的主觀犯意或客觀行為。

第三,投資爭議與刑事詐欺應明確區分,公司充分尊重任何人民依法提出刑事告訴的權利,也將全力配合檢警機關調查,但民事投資、債權債務或契約履行爭議,與刑事詐欺犯罪的構成要件並不相同。

兆基屋管認為,在相關交易及清償事實均有金融機構客觀資料可供查證情況下,應先完整釐清不同交易主體及資金流向,避免因單一或片段資料而使正常商業交易遭受錯誤認定。

第四,公司得知帳戶受到相關管制後,已立即向承辦警察機關提出說明及異議,並將提供包括交易文件、匯款資料、清償證明、帳務資料紀錄及其他必要文件,以協助檢警機關迅速釐清事實。第五,帳戶管制措施已嚴重影響公司正常營運及第三人權益。

兆基屋管強調,此案相關款項早已完成清償,且公司是正常營運的企業,目前沒有任何逃避調查、隱匿資金或移轉犯罪所得的情事;現在因此案導致公司銀行帳戶受到管制,連帶影響其他金融機構帳戶正常使用,已嚴重影響公司日常收付款、員工薪資、合作廠商款項、客戶交易以及營運資金調度。

兆基屋管認為,帳戶管制措施已嚴重影響公司正常營運及第三人權益,如果帳戶管制措施長期持續,對正常企業營運及相關第三人造成的損害,恐將遠超過原爭議事件本身。

第六,公司籲請承辦警察及檢察機關,基於客觀事證及比例原則,儘速查明此案交易主體、資金流向及既有清償事實,並於釐清兆基屋管並無涉及詐欺犯罪後,儘速協助解除公司銀行帳戶警示或相關交易限制,使公司恢復正常營運。

兆基屋管重申,公司尊重司法程序,也願意立即提供所有必要資料,全力配合檢警機關調查。

2026/08/11 14:08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239/9684263?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