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裡變動物園!馬、老鷹、龍貓全養進屋,26年婚姻玩完,人妻忍無可忍訴請離婚獲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結婚26年的夫妻,最後卻因生活習慣、金錢觀及飼養寵物等問題徹底決裂。女子阿芳與丈夫阿凱(均化名)民國89年結婚,不料,阿凱不僅熱衷購買重機、汽車等高價物品,還在住家飼養老鷹、龍貓、蜜袋鼯,甚至養到馬匹,導致家中環境髒亂、惡臭難聞,夫妻更因此分房1年半以上,阿芳忍無可忍訴請離婚。
阿芳向法院表示,阿凱長期衛生習慣不佳,飼養寵物卻不積極清潔,導致家中充斥異味。阿凱曾花費近20萬元購買3隻老鷹,另飼養約10萬元的寵物羊、絲雞、龍貓及蜜袋鼯,過去甚至養了6隻龍貓,因女兒無法忍受環境髒亂及寵物健康問題,部分才被帶走或送養。
更誇張的是,龍貓及蜜袋鼯養在客廳,其他動物則放在一樓陽台,陽台還有瓦斯及管線。老鷹放飛時腿部繫著長繩,亦讓家人擔心安全問題。大量動物排泄物散落各處,家中長期臭氣瀰漫,阿芳多次勸改善,卻始終沒有結果。
阿凱原本答應負擔房貸、整理儲物間並出售閒置車輛,但實際僅將老鷹送走,其他承諾卻沒落實,反而繼續買魚、鳥、兔子,甚至把馬養在一般住家。一次馬匹誤觸水龍頭,造成一樓淹水,動物糞便、飼料漂浮在水面,炎熱天氣下臭味更加嚴重,蒼蠅、果蠅、螞蟻等昆蟲也在家中大量出現,讓阿芳身心俱疲。
夫妻金錢觀也長期不合!阿芳指稱,丈夫陸續購買賓士、馬自達、BMW及多輛重機,家中甚至還有電動機車、電動滑板車等多種交通工具;部分車輛賣掉後,又再購入其他車輛,花錢方式讓家庭經濟壓力持續升高。
阿芳也指控,阿凱對外人卻相當大方,曾借錢給一名女性朋友買手機、送錢供對方吃飯,甚至想替對方買車,反觀對她卻經常推託、責罵,讓她難以接受。
法院認定,民法第1052條第2項規定,若夫妻間存在重大事由,已達難以維持婚姻程度,即可請求離婚。阿凱長期在住宅飼養家畜,住家又沒有適當的畜牧糞尿水處理設施,導致居家衛生環境惡劣,阿芳多次勸導仍無改善。
法院指出,雙方缺乏良性溝通,心結與怨懟已使婚姻情感基礎消失,加上阿凱未到庭,也未展現挽回婚姻的意願,顯然已難期待兩人繼續共同生活。因此,法院認為,婚姻破綻主要可歸責於阿凱,判准雙方離婚。
2026/08/11 07:33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811000009-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