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某行銷公司去年投標「115年八德區元旦升旗典禮」勞務採購案,宣稱可以邀請歌手張惠春Saya擔任領唱人,卻毫無此事,2人假造Saya合作意向書騙過公所,但元旦當天領唱人不是Saya。檢方痛批2人矯飾其詞,依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起訴。(摘自八德區公所官網)
桃園市某行銷公司去年投標「115年八德區元旦升旗典禮」勞務採購案,宣稱可以邀請歌手張惠春Saya擔任領唱人,卻毫無此事,2人假造Saya合作意向書騙過公所,但元旦當天領唱人不是Saya。檢方痛批2人矯飾其詞,依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起訴。
檢方調查,38歲黃姓行銷公司負責人、34歲翁姓公司企畫總監去年投標「115年八德區元旦升旗典禮」勞務採購案,並沒有邀請歌手張惠春Saya擔任領唱人計畫,竟在投標的服務建議書冒用Saya照片,並記載Saya的經歷投標。
採購案在去年11月18日投標,僅有該公司投標。當天召開評選會議小組,由黃男、翁女出席,評選委員提問,確認服務建議書所載之人確實是藝人張惠妹的妹妹張惠春,要求2人提出Saya的合作意向書,同日評定為最符合需要的廠商,並在去年12月10日辦理議價,以35萬元決標。
黃男、翁女為了符合評審小組要求,竟然偽造Saya張惠春署名的「115年八德區元旦升旗典禮合作意向書」,在12月16日提給八德區公所承辦人,一直到元旦當天,發現領唱人並非張惠春,全案東窗事發。
檢方認為黃男、翁女涉犯行使偽造私文書、詐欺取財未遂罪,請法院從重依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論處,且認為黃男、翁女犯後矯飾其詞,證據確鑿下猶編造誤認Saya身分的不實辯解,未能誠實面對錯誤,犯後態度不佳,請法院宣告有期徒刑7月,不宜宣告緩刑。
2026/08/11 10:40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811001865-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