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以不實名義助人大代表來台 辦貝里斯護照!名律師起訴求重刑

北檢

曾擔任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榮譽律師的知名律師陳振瑋,涉嫌勾結移民業者提供不實的在職證明、行程表,以來台從事商務活動名義,分別協助曾任江蘇省人大代表的知名美術家李鳳祥4名大陸人士來台辦理貝里斯國籍及護照、或短期來台,除李因人大背景被退件外,其餘3人均順利來台,台北地檢署11日依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等罪起訴陳振瑋及業者共7人,檢方以陳振瑋犯行形成國安破口,建請從重量刑。

起訴指出,維鐸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陳振瑋,經營維鐸移民顧問公司,與昀倡、加威、煜泰宏等公司負責人有業務往來。依規定,大陸人士來台從事商務活動,由邀請單位提供大陸人士相關資料向移民署申請,邀請單位年度營業額須達1000萬元,申請來台的陸人須為事業負責人或經理人或技術人員,來台期間須安排與許可目的相符活動。

但陳振瑋與施姓移民業者,為引介知名美術家及企業家的李鳳祥等3名陸人來台,赴貝里斯駐台大使館申請貝里斯護照及國籍的面談,向3人收取美金8萬元報酬,其中陳抽佣美金5000元,陳即透過煜泰宏公司製作不實的商務活動計畫書及行程表等文件,向移民署提出申請,其中李因具人大代表身分遭退件,其餘2人分別於民國112年9月16日、10月10日來台,各於9月20日、10月15日離境。

另昀倡公司賴姓負責人為引介陸姓大陸人士入境台灣短暫停留,以2萬5000元代價,請陳振瑋 協辦,陳指示員工製作不實的商務活動計畫書及行程表等相關文件,但因昀倡公司邀請資格不符,遭移民署駁回,賴另以智泰公司提供不實文件申請,協助陸男於113年7月30日來台,同年8月3日離境。

檢方調查,李鳳祥3名來台申請貝里斯國籍的陸人,因未經貝里斯政府核准申請,陳振瑋及業者均已退款,至於陳振瑋犯罪所得2萬5000元, 請求法院宣告沒收。

檢方指出,陳振瑋身為律師,未基於律師專業建議業者依法申請,卻以收取對價協助偽造業務文書,向移民署提出不實日請,嚴重危害邊境管理及律師信舉,並形成潛在國家安全破口,犯罪情節重大,建請從重量刑,其餘被告則量處適當之刑。

2026/08/11 10:10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811001745-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