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因不滿與前男友分手,傳訊騷擾又在社群媒體公開對方個資,遭提告。(邱立雅攝)
新竹女子小美(化名)因不甘與前男友分手,自民國113年4月起,透過向男方傳送「垃圾」、「公狗」等言論,甚至附上嬰孩超音波照片與染血衣服照片,更在社群媒體空開男方個資,辱罵對方是渣男。新竹地院審理後,依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及違反保護令罪,判處小美有期徒刑2月及拘役20日,均得易科罰金。
小美除私下騷擾外,另於113年7月至10月間,在知名社群網站匿名發表多篇標題含頂大渣男博士的文章,小美還將男方的臉部照片、姓名、就讀校系、工作地點及社群帳號等個人資料全數公開,並指控對方「劈腿」、「讓人懷孕不負責任」、「包裝好人形象」,使不特定網友共見共聞。
男方不堪其擾向法院聲請保護令,但小美在知悉保護令內容後,當天便隨即傳訊諷刺「保護令真的不要笑死人了」、「你真的好可憐」等語續行騷擾,無視法院禁令。
新竹地院審理後,小美最終坦承全部犯行,法官審酌小美因私人感情糾紛,侵害被害人隱私並毀損其名譽,復漠視保護令禁制,且迄今未與被害人達成調解,依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判處有期徒刑2月,另依違反保護令罪判處拘役20日,折算易科罰金分別為新台幣6萬元與2萬元。
2026/08/11 15:54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811003445-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