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買機票遇天災取消航班 觀光署:旅行社收額外手續費最高罰5萬

交通部觀光署近期發文旅行業者,若航空公司不收改、退機票,旅行業者也不應收取額外作業費。聯合報系資料照

許多旅客會向旅行業者購買機票,但遇到天災等需要改退機票時,旅行業者會加收300至500元作業服務費。交通觀光署近期發文給各大旅行業者,要求若遇天災等不可抗力事由,致旅客須改退機票,旅行業者不可向旅客收取額外作業服務費,違者處1至5萬元罰鍰。

不少旅行業者在官網中載明,若旅客向旅行業者購買機票,遇到天災等不可抗力因素使得航班取消,會向消費者收取機票改票或退票手續費或服務費,費用約落在300元至500元不等。

許多旅客會向旅行業者購買機票,遇到颱風、地震、戰爭等不可抗力的事由導致航班取消,多數航空公司都會取消改票或退票的手續費或服務費,但旅行業者仍會加收300至500元作業服務費,盡管業者已在官網載明,但仍讓旅客感受不公。

為保障消費者權益,觀光署近期函文各大旅行業者要求,針對不可抗力事由導致航班取消時,若航空公司取消改、退機票的手續費,旅行業者也不得向消費者收取非自願性退改票手續費,網站資訊揭露及契約條款有相關規定者一併修正。

觀光署表示,如有業者違反規定,會輔導業者改善,若仍未改善將依發展觀光條例第55條第3項規定裁罰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2026/08/10 12:29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266/9681717?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