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父剛過世爆爭產!一紙遺產協議掀家變 哥偽造妹簽名奪房

父剛過世爆爭產!一紙遺產協議掀家變,哥偽造妹簽名奪房,被依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3月。(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父親過世後,本應是兄弟姊妹共同協商繼承,卻演變成一場家庭爭產官司。男子阿勝遭指控,利用家人交付身分證件及印鑑資料之際,涉嫌偽造妹妹阿麗(均化名)的署押及印文,製作遺產分割協議書,將父親留下的房地全部登記到自己名下。妹妹直到數月後收到房屋稅單,才驚覺祖產早已易主,憤而提告。

判決指出,阿勝的父親於民國108年過世,依法由妻子及6名子女共同繼承遺產,其中包括一處土地及房屋。但阿勝趁辦理遺產事務之際,冒用阿麗名義,在遺產分割協議書上偽造署押,並蓋上相關印文,再持文件前往地政事務所辦理繼承登記,使承辦人員誤信所有繼承人均已同意分割,順利將整筆房地登記到自己名下,成為唯一所有權人。

法院調查發現,阿麗始終主張,當初交付身分證件、戶籍資料及印鑑證明,只是配合哥哥代辦父親銀行存款提領,從未同意房屋過戶,更未看過遺產分割協議書。直到她接獲家人通知房屋稅單寄來,前往調閱地政資料後,才赫然發現房地早已登記到哥哥名下。

兩人的LINE對話也成為重要證據。包括其他手足曾傳訊表示,「沒說要過戶房子」、「我也後來才知道」、「不是過戶給媽媽嗎?」等內容,顯示不少家人對房屋登記結果同樣感到意外。

阿勝辯稱,所有繼承人都知道房子先登記在他名下,也都把印章及證件交給他處理,因此認為自己沒有犯罪。不過,法院指出,阿勝在偵查期間曾坦承沒有任何書面依據證明全體繼承人同意,也提不出LINE對話或其他佐證資料。

此外,地政事務所人員也證稱,並未曾建議申請人因只有一人到場,就可先把房屋登記到自己名下,相關說法與被告辯詞明顯不符。法官更認為,即使部分兄弟姊妹後來表示同意,也不能代表阿麗曾授權哥哥偽造其簽名辦理繼承,更不能因此合法取得全部房產。

法院審酌,本案房屋已透過家事調解塗銷原登記,恢復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但阿勝為圖私利,偽造妹妹署押辦理繼承登記,不僅侵害妹妹繼承權,也破壞地政機關登記制度的正確性。法官認為,阿勝始終否認犯行,犯後態度欠佳,因此依想像競合規定,從一重論以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3月。

2026/08/10 07:06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810000010-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