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嫁給光電20年!台南漁電共生動土 農業部揭「由下而上」模式

台南學甲區與麻豆區漁電共生案10日舉行第二期動土典禮。(侯寀薇攝)

再「嫁」給光電業者20年,台南漁民能不能真正做到養魚、發電兩頭兼顧?台南學甲區與麻豆區漁電共生案10日舉行第二期動土典禮,第一、二期合計約33公頃,由南瀛養殖生產協會15名會員參與,簽訂20年合約;第二期規劃14MWp(太陽光電模組峰值容量),兩期合計裝置容量26.3MWp,預估全案完成後每年可發電約32GWh(百萬度電)綠電。農業部次長黃國欽表示,漁電共生經多年磨合,現階段將朝養殖者自願、需求主導方向調整。

此次動土的第二期目前才剛開工,尚未完成建置,已取得第一張建造許可;第一期太陽能模組安裝工程則已完成,預計2026年第四季併網。依規劃,相關工程完成並送電後,魚塭仍將維持水產養殖用途,讓光電與養殖在同一場域並行。

農業部次長黃國欽表示,漁電共生經多年磨合,現階段將朝養殖者自願、需求主導方向調整。(侯寀薇攝)

黃國欽指出,漁電共生推動初期,部分業者對漁業光電並不了解,實務上也曾發生租地契約與法規牴觸等問題,經過多年推動與調整,政府已逐步改善綠能設施指引。未來案場應由養殖者有自主意願,再由經濟部能源署協助介紹廠商,至於養什麼魚、如何養殖及光電設施怎麼設計,則由養殖者與廠商共同討論。他強調,制度會隨技術與環境滾動調整,但「以農為本、綠能加值」原則不變。

南瀛養殖生產協會理事長蔡阿玉表示,協會為確保案場具備實際養殖功能,建立平台管理機制,由光電廠商提供人事費用,協助養殖業者落實產銷履歷及生產紀錄,平時做好養殖行為自主管理;工程設計也以養殖需求為前提,要求滴水線離岸3公尺以上、基樁間距6公尺以上,並在落柱的養殖池留設捕撈區。

南瀛養殖生產協會理事長蔡阿玉,現場致詞者皆紛紛形容簽訂20年合約宛若婚約,祝福漁民嫁給能源廠商。(侯寀薇攝)

蔡阿玉說,協會希望透過實際養殖累積經驗,未來進一步導入智慧養殖、生態養殖及國際驗證,讓這座案場不只是發電設施,也成為檢驗漁電共生能否兼顧養殖與綠能的示範場域。

2026/08/10 15:54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810002617-26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