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新莊公有市場菜販廖炯程表示,政府近年推動「公共出借權」,民眾去圖書館借書雖然是免費的,但作者還是能領到補償金。(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圖書館花錢買一本書,隨後把這本書免費借給民眾看,雖然是為了共享更多知識,但也會壓縮到作者的收入,因為大家不必買書就有書可以看,政府為此推動「公共出借權」,只要有人到圖書館借閱書籍,作者就能領到相應的補償金;新北市新莊公有市場菜販廖炯程分享,他的書在114年9至12月共被借閱445次,他因此可以領到934.5元的補償金,相當於每有人借閱一次,他就能領到2塊錢。
廖炯程昨(5)日在臉書粉絲團表示,原先以為圖書館花錢買了書,隨後把這些書無償借出去,可能會導致作者、出版社賺不到錢而喝西北風,但直到他實際出了書才發現,原來民眾去圖書館借書,作者是能領到補償金的。
廖炯程指出,為了避免民眾免費借書看,導致買書的人變少,壓縮到作者、出版社收入,政府這幾年開始推動「公共出借權」,彌補作者因圖書館免費借閱而流失的潛在收入,實際查詢後發現,去年9至12月他的書共被借閱了445次,收到934.5元的報酬,相當於每在圖書館被借閱一次,就會收到2.1元的補償費。
廖炯程說,雖然這筆錢看似很少,但卻能夠得到一種被肯定的感覺,讓人很有成就感,因此他很歡迎民眾多去圖書館借書,讓他藉此賺到買菜錢,若翻閱後發現內容寫得很實用,再去買一本回家收藏也不嫌晚。
2026/08/06 12:32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806002311-2604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