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委王鴻薇。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台糖遭台中地院揭露5月即知悉苯駢芘超標,卻未通報主管機關,經濟部前天澄清,「通報義務不應無限上綱」。對此,台灣高等檢察署主任檢察官陳宏達昨表示不贊同。國民黨立委王鴻薇今天表示,肯定陳宏達不畏當局發出正義之聲,並照出了民進黨政府官官相護。
陳宏達昨天指出,看到經濟部的回應,不禁令人納悶「經濟部是否真正理解我國食品安全法制?」依據「台南市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條例」第8條明文規定,「食品業者發現上游供應之食品有危害消費者生命、身體或健康之虞時,應自發現時起48小時內主動通報本府衛生局。」
王鴻薇指出,中央的「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要求,食品業者於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立即採取停止販售、回收及通報主管機關等措施,由此可知,通報並非行政機關的恩惠,而是法律明定的義務。且法律規定的是「有危害之虞」,而不是「危害已經證實」,台糖身為業者,是不能自行決定哪些事件值得通報、哪些事件可以不通報。
王鴻薇表示,肯定陳宏達檢座不畏當局發出正義之聲,其專業的法律見解,照出了民進黨政府官官相護,曲解法令護短的惡劣嘴臉,民進黨與台糖的責任,國人一定會追究到底。
2026/08/04 11:31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9669456?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