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殯葬處三峽火化場先前爆發集體收賄弊案,不料有黑幫勢力趁火打劫。(中時資料照)
新北市殯葬處三峽火化場先前爆發集體收賄弊案,不料有黑幫勢力趁火打劫!綽號「兩光」的天道盟太陽會前會長金榮光,得知火化場員工收賄,反而與兒子、姪子及小弟進行勒索,每具遺體抽200元。金男死後,天道盟不倒會成員紀騰翰接手事業,持續索取暴利,累計非法吸金近百萬元。法院近日依共同恐嚇取財罪判紀男有期徒刑10月;另3名共犯獲緩刑3年。
判決指出,金榮光(已歿,未經起訴)經營「送行者」等公司,長年把持三峽火化場的抬棺市場。金男得知火化場員工收受殯葬業者賄款,獲利豐厚,竟與兒子金智偉、姪子金世偉及小弟陳廷郡,於109年2月前某時向火化場操作員出示疑員工收賄影片,暗指若不配合付款將揭發一切。
領班接獲轉知後心生畏懼,透過管道約金榮光見面商討,兩人約在綽號「世子」、「少主」的紀騰翰所經營天美花店談判。當時紀男居中協調,最後決定「每具遺體抽200元」,金男隨後指派兒子、姪子與小弟等人按期向領班索款。
111年5月金男過世後,紀男接手抬棺事業,指派手下「阿漢」黃子軒接替收款業務,並將以橡皮筋綑綁千元鈔票、寫有遺體數量的相片回傳至群組對帳。這起勒索案一路持續至112年1月火化場領班因廉政署查緝貪污案落網為止。
新北地院審理,紀男辯稱僅是幫忙協調金額,後續未參與收取款項。法官根據對話紀錄、傳送的現金照及證人供述,認紀男於前期提供場地並居中協調,後期直接接收犯罪成果,主導索款運作,遂依共同恐嚇取財罪判處有期徒刑10月,依法沒收追徵犯罪所得97萬9000元。
至於同案被告金智偉、金世偉與陳廷郡3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均獲緩刑3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須提供90至120小時義務勞務,並接受3場次法治教育。另外,金智偉名下未扣案的犯罪所得32萬7800元也遭宣告沒收追徵。全案可上訴。
2026/08/04 15:03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804003018-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