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毒油風暴 你覺得台糖有通報義務嗎?最新網路投票一面倒

中聯致癌油事件爆發前,台糖在5月就已發現問題。(資料照,黃世麒攝)

中聯毒油風暴延燒,台糖5月就發現致癌物超標卻未通報。經濟部說台糖沒有通報義務,台灣高檢署主任檢察官陳宏達則說有通報義務。有YouTube頻道針對「毒油風暴,你覺得台糖有通報義務嗎?」進行網路投票,截至3日晚上,高達98%的網友表示「有,台糖有通報義務」。

《野電視94強》YouTube頻道3日起針對「毒油風暴,你覺得台糖有通報義務嗎?」進行網路投票,截至3日晚上11點40分,已有8500人參與投票,結果顯示,98%的網友表示「有,台糖有通報義務」、2%的網友表示「沒有,台糖不需要通報」。

網友留言表示,「台糖是國營事業隸屬於經濟部,經濟部說台糖沒有通報義務?鬼扯」、「高檢署主任:通報是法律明定的義務」、「不是義務不義務的問題,是知情不報,就是掩蓋,沒出事就沒事,一旦出事,知情不報的最該死」、「不通報,就是包庇」、「重罰台糖,公營事業機構沒通報,加倍懲處」、「廢話當然有義務,有責任要回報,生產食品的公司,要對全民的食安負責」、「這種事是有關公眾安全的大事,與食安有關的食品製造商當然有公布的義務,如果不公布,就是隱瞞食安的幫凶」。

也有網友認為,「當然必須通報!自身產品關係消費者健康重大訊息,怎能隱匿!經濟部這說法必須負法律責任!」、「身為知名廠牌要以蒼生為念照顧眾生,又何況是不好的東西?」、「就像椅子壞掉,不用告訴客人,讓他摔在地上幸災樂禍嗎?」

2026/08/04 04:31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803004173-26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