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警察局在轄內26處交通事故熱點設置科技執法設備,不過審計室發現部分未設置設備的路口易發生交通事故,建議警方評估於高風險路口增設科技執法,警方回應審慎研議。記者王思慧/攝影
花蓮縣警察局在轄內26處交通事故熱點設置科技執法設備,不過審計室發現部分未設置設備的路口,闖紅燈及違規左轉造成的事故與傷亡人數有上升趨勢,建議警方評估於高風險路口增設科技執法,降低事故發生率。警方回應,增設設備可能引發民眾反彈,將審慎研議。
審計室檢視花蓮縣113年度及114年度前100大易肇事路口資料指出,因闖紅燈及違規左轉導致傷亡的前10大路口均未設置科技執法設備,且事故件數有增加趨勢。其中闖紅燈致傷亡前10大路口於去年發生29件、43人受傷,較113年度的12件、25人受傷,增加17件及18人,增幅約141.66%及72%。
在違規左轉部分,114年度前10大路口共發生24件事故、36人受傷,較113年度的15件事故、20人受傷,分別增加9件及16人,增幅約60%及80%。
審計室發現,114年度前100處易肇事路口中,有28處屬無號誌路口,共發生212件交通事故,占總事故件數766件的27.68%。進一步分析肇因後發現,駕駛人未依規定停讓為主要原因,共170件,占無號誌路口事故總數80.19%。
審計室認為,部分未設置科技執法設備的路口,闖紅燈及違規左轉事故與傷亡人數均呈上升趨勢,而未依規定停讓也是無號誌路口事故的重要肇因,建議警方針對高風險路口研議增設科技執法設備,透過科技監測執法,改善駕駛人行車習慣,降低交通事故發生。
花蓮縣警局交通警察隊長張博皓表示,警方長期針對十大易肇事路口及人車往來密集區域設置科技執法設備,並持續檢視執行成效,部分路口在建置後事故率已有明顯下降,會依實際狀況滾動調整設置地點及取締項目,以提升交通安全。
張博皓說,科技執法的目的在於預防事故,而非以開罰為主,未來是否增設設備須評估事故風險、設置條件及整體效益,且增設設備可能引起民怨,將審慎評估,同時持續透過機動巡邏及交通宣導等方式,降低違規行為與事故。
2026/08/04 12:05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328/9669564?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