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大教師工會指出,近期校園安全事件凸顯制度性失能,呼籲教育部及地方教育局處正視問題,並提出4大訴求。圖/台教產提供
近期北市某國小驚傳校園暴力事件,甚至對師生造成身心傷害,引發社會高度關注。10大教師工會指出,事件發展至今,學校權限萎縮、無計可施,教育主管機關卻僅以公文往返、推諉卸責應對,因此呼籲教育部及地方教育局處正視制度失能,提出強化行政支援、建立高風險個案退場機制、主動介入失能家庭及提供受害師生法律協助等4大訴求。
台灣教育產業工會、台南市教育產業工會、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屏東縣教育產業工會、宜蘭縣教師職業工會、基隆市教師職業工會、新竹縣各級學校產業工會、新竹市教師職業工會、苗栗縣各級學校產業工會、澎湖縣教師職業工會等教師工會表示,保障學生受教權與尊重個別差異固然是教育核心,但不能以犧牲其他師生的生命安全與受教權益為代價。現行制度常將所有責任推給第一線學校,當學生出現嚴重行為問題,且家長拒絕配合醫療介入、特教鑑定或親職教育時,教育與行政系統便瞬間卡死。
工會今天發表聯合聲明,向教育部及各地方教育局處提出4項主張。第一,教育主管機關作為教師之實質雇主,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負有預防「執行職務因他人行為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的法定義務。當學校通報高風險行為個案時,教育局處應立即提供充份行政支持與資源,並全額負擔受害教師醫療、心理諮商及法律扶助費用,切勿讓教師獨自面對職場暴力。
此外,工會表示,若涉案學生具特教生身分,主管機關應為高風險班級配置1比1全時特教助理員及專責行為介入輔導員。
教團指出,目前特教助理員人力不足、服務時數有限,在「校校有特生、班班有特生」已成常態下,政府應進一步將特教助理員納入學校正式編制,徹底解決目前杯水車薪的配置困境。
第二,工會主張建立高風險個案緊急退場與強制轉銜標準作業程序。當學生行為已構成重大安全威脅或導致教學完全中斷時,教育主管機關應立即修訂相關自治法規,明確建立高風險個案的「暫時性隔離」與「緊急轉銜機制」,賦予學校合理處置的法源依據,維護整體班級的受教權與安全環境。
第三,工會呼籲教育主管機關主動介入失能家庭。許多校園暴力事件背後,反映出家庭功能的失調與親職教育的失能,現行家庭教育法及兒少權法缺乏跨局處強制介入機制,導致學校面對拒絕配合的家長求助無門。針對拒絕帶孩子就醫或不願配合行為矯正處置的家長,教育局處不能再要求學校獨自承擔溝通失敗的後果,而應主動跨局處會同社會局與衛生局,向法院聲請強制親職教育與司法介入,甚至依法對怠於履行監護責任的家長進行行政處分。若學生疑似有特教需求但家長拒絕鑑定,主管機關亦應落實特殊教育法第20條,強制要求家長配合。
第四,工會建議主管機關應提供受害師生全面的法律後盾。當行政體制無法有效處理時,民、刑事司法救濟是保障權益的重要途徑。教育局處應積極協助受害教師及同班學生家長進行集體法律諮詢與訴訟,透過司法途徑迫使不願配合的家長負起實質責任;教育部亦應深刻檢討現行體制漏洞,主動修法補強。
2026/08/04 10:30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6898/9669234?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