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中聯油脂苯駢芘超標事件,台糖是否未通報的疑慮,經濟部長龔明鑫3日重申,台糖沒有通報義務。(圖/報系資料照)
經濟部長龔明鑫3日出席「2026台日半導體科技論壇:AI趨勢下的半導體國際合作機會」前受訪表示,針對近期引發關注的中聯油脂苯駢芘超標事件,經過衛福部及地方政府釐清,台糖採購的該批油品屬半成品且全程封存在油桶中,從未流入市面,台糖非通報標的亦無通報義務,若需通報應由中聯公司向地方政府申報。
龔明鑫說明,該批油品自始至終皆放置於中聯廠區內,並未移出,且台農公司並非該批油品的所有權人。台糖在事前進行查驗時發現異常便拒絕接收,油品隨後即被封存,顯示企業自主查驗已有發揮一定程度的遏阻效果。
同時台糖僅為買方而非查驗主管機關,真正具備查驗與監督權限者為地方政府,若地方政府能在事前加強查驗頻率,將能更有效約束不良廠商,避免類似爭議再次發生。
針對外界質疑業者發現油品異常卻未即時通報,龔明鑫強調,正確處置應是由源頭生產者向主管機關申報,台糖作為買方積極把關拒收,實屬善盡企業自主管理責任。
2026/08/03 14:39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803002427-2604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