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行政機關公務員退休的老翁臨老入花叢,背離結髮21年的妻子,與從事指壓按摩的陸籍女子婚外情。元配提告一審判賠50萬元,台南高分院改判25 萬元確定。(本報資料照片)
一名行政機關公務員退休的老翁臨老入花叢,背離結髮21年的妻子,與從事指壓按摩的陸籍女子婚外情。兩人不僅同遊高雄景點摟腰合照,老翁還多次資助陸女一家生活費,甚至在佛堂內講密電吐露親密情話。經元配發現提告,一審判賠50萬元,上訴台南高分院也認定侵害配偶權情節重大,但改判賠25萬元確定。
判決指出,老翁與擔任代理教師的妻子於民國92年結婚,育有2女,原本家庭尚稱圓滿。不料,老翁多年前因家暴案搬離住處期間,經友人介紹認識來台28年、開設指壓按摩工作室的陸籍女子。老翁退休後,每月領有約5萬元退俸,卻將心思放在陸女身上,兩人近年來往頻繁,甚至同遊高雄哈瑪星鐵道文化園區,倚偎環抱拍照留念。
元配直到113年2月初,發現老翁每逢電話響起,便獨自躲進住處4樓佛堂關門密談。元配在門外偷聽,還驚見丈夫對電話另一頭的陸女講出「我想你」、「下次去幹你」等露骨親密對話。事後更發現丈夫與陸女的親密合照,以及投宿飯店的信用卡簽單。深入追查發現,老翁自109年至111年間,先後7次匯款共7萬8000元給陸女及其子女,連陸女亡夫的二手電動車也過戶給老翁使用。
元配不堪配偶權遭嚴重侵害,憤而提起民事訴訟,求償80萬元慰撫金。儘管老翁與陸女均否認他們有不正常關係,還辯稱合照僅係一般社交禮儀,匯款則是因陸女不會操作轉帳而代為幫忙。但一、二審認為,陸女具相當智識與生活能力,無由異性已婚友人代匯款項的必要;且兩人親密合照與通話內容均已超出普通朋友分際,確實破壞元配的婚姻圓滿與幸福。
台南地院判處老翁與陸女應連帶賠償50萬元。案經上訴後,台南高分院考量雙方經濟狀況與侵害程度,改判兩造連帶賠償25萬元。
2026/08/02 11:32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802001305-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