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大樹區一處住家所養的犬隻,疑似在飼主放養下,近兩年半來已累計有29隻家貓與浪貓遭咬死。(民眾提供/任義宇高雄傳真)
高雄市大樹區一處住家所養的犬隻,疑似在飼主放養下,近兩年半來已累計有29隻家貓與浪貓遭咬死,引發地方居民與動保人士高度關注,擔心後續恐會有人類遭殃,呼籲市府積極處理。動保處表示,依據《動物保護法》規定,故意傷害動物,最高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當地民眾稱當地一名男子,攜帶犬隻外出,卻放任犬隻行動,已造成自家店面所養的5隻店貓受害,就連養在籠子中,都遭犬隻破壞咬死,蒐集附近民眾目擊資料,至少已有29隻貓死於犬隻手下。
其他居民也稱,向該名男子反映,卻都被其以「狗不是我養的」打發,甚至揚言動手趕人,讓當地居民非常害怕,擔心下次不只是貓受害,連小孩都有可能成為犬隻口中的犧牲品,希望主管機關能夠正視現有事證,積極調查並依法處理。
高雄市動保處說明,接獲陳情後,經派員稽查,當該處住聲稱並未飼養犬隻,僅稱住處周邊有遊蕩犬聚集。將根據陳情人提供資料,與轄區派出所合作調查,並依《動物保護法》相關規定依法裁處。
動保處提醒,無論犬貓皆不得放養,違者最高可開罰1萬5000元,若侵害他人生命財產,飼主須負法律責任;此外,依《動物保護法》規定,故意傷害動物或使動物遭受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死亡者,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
另外,動保處今年已累計捕捉23隻遊蕩犬貓。針對民眾餵食野生動物的現象,動保處也透過跨局處宣導,今年已蒐證並移送環保局依《廢清法》開罰約20件,盼透過減少食物來源降低遊蕩犬貓危害風險。
2026/08/02 17:57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802002270-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