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石姓婦人遭回收業同業設局搶劫並補刀殺害,高雄地方法院依強盜殺人等罪判處涉居殺人的張建銘無期徒刑、共犯妻子竇子佩3年4月。(資料照片)
從事回收男子的張建銘積被同業石姓婦人催討7萬元欠款,藉故誘騙石婦至倉庫,持鋁棒重擊石婦頭部,再夥同妻子載往屏東棄屍,途中發現石婦仍有氣息,竟抽刀補刺致死。高雄地方法院審結,依強盜殺人罪判處張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竇女依共同遺棄屍體與洗錢等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4月。
檢警調查,張男因經營不善負債累累,不但向地下錢莊借款,還欠下石婦7萬餘元款項未還。民國114年3月間被石婦催帳,張男於是設局邀其至倉庫,持棒擊昏石婦,並搜刮財物石婦身上、自他處收款取回29.8萬元現金後,聯絡妻子竇女開著小貨車南下屏東棄屍。
車輛行經屏東休息時,張男察覺後車斗有動靜且石婦仍有氣息,竟持16公分長水果刀朝石婦後背連刺3刀奪命,並隨後載至屏東縣獅子鄉山區掩埋,竇女則依指示拿取贓款幫張男還債。石婦兒聯繫不上母親報案,警方發現石婦最後進入張男倉庫,張姓夫妻起初否認涉案,但在監視器與證據壓力下坦承犯行。
高雄地法院法官審酌,張男犯罪情節極為嚴重且未與家屬和解,惟考量非屬連續或無差別殺人,不屬「憲判8號」最嚴重之犯罪,遂判處無期徒刑;竇女則依共同遺棄屍體、洗錢等罪判處徒刑3年4月,全案仍可上訴。
2026/08/01 12:10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801001570-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