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考試院提供)
立法院去年底三讀通過停砍年金案,退休公教人員8月1日前已陸續收到補發的差額,並適用新的核定金額,外傳行政院編列的明年度總預算並未將該筆經費列入,遭質疑是否會有變數。對此,考試院今天強調,除非釋憲後被認定停砍年金違憲,否則就要依規定發放,也無需在總預算另外編列預算項目。
立法院去年三讀通過停止退休公教逐年遞減年金,銓敘部與教育部日前發出重審函,溢扣的差額和重新核定金額也已入帳。但近日卻傳出行政院編列的明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並未將重審後增加的經費編入,退休公教人員擔心停砍年金再添變數。
對此,考試院表示公教退休金有新舊制帳戶,年改主要是砍舊制,此次重審書調整也是以舊制為主,舊制屬於「恩給制」,由政府編列預算來支應,新制則是靠退撫基金支應,重審後確實會增加預算,這是各機關預算中本來就已編列的科目,只是金額不同而已,因此,中央政府總預算無需另外編列計畫和項目。就像是公教人員的薪水一樣,既然有既定科目,時間到了就要按月發放,並不會因為今年中央政府總預算沒過,就領不到薪水。
考試院強調,若發放的金額增加,導致各機關編列的預算不足,那就可以追加、甚至動用第二預備金等方式調度。除非憲法法庭釋憲後,認為停砍年金案違憲,否則既是法定預算,本來就是要依規定發放。
至於外傳考試院和行政院不同調,考試院表示,此次也涉及教育人員、各行政機關和地方機關的公教人員,銓敘部發放審定函之前,都已跟相關主管機關協調,重審函內容也幾乎一樣,不會不同調。
2026/08/01 23:19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801003093-2604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