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陽光行動回響/屋頂光電排除住宅類 政院擬今拍板適用範圍

台北信義新城社區屋頂光電板。記者潘俊宏/攝影

屋頂光電新制上路即將在明天上路,本報在6月初曾專題報導提出配套不足恐埋後患的隱憂。據了解,在各方提出諸多疑慮後,適用範圍可能出現大轉彎;行政院政務委員陳金德日前邀集各部會官員討論,會議決議排除一般住宅、診所、藥局及服務型店面等,政院擬今天拍板定奪。

立法院2023年6月三讀通過「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要求新建、增建或改建達一定規模的建物,應設置一定裝置容量以上的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內政部去年12月公告子法「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三類建物面積達300坪以上,每20平方公尺(約6坪)應設置1KW光電板,今年8月1日起上路,加快淨零轉型腳步。

盡管立意良善,新制卻引發多項疑慮。據了解,近來屢有建商代表向府院、朝野立委陳情,指成本過高、效益過低,若缺乏管理,加上細部計畫與各縣市法規未明朗,導致8月前出現「搶照潮」規避新制的狀況;國民黨立委張智倫曾示警,若缺乏管理,一場颱風天恐釀災害,「天降血滴子」影響安全。

面對各界質疑,陳金德日前邀集經濟部、內政部及各縣市代表,討論新制適用範圍及執行問題,部分地方建管人員和中央官員都對住宅類建築執行可行性表達疑慮。

最終會議達成共識,考量相關配套措施尚未完備,加上每月審查新建案的量能只有200件,恐無法處理8月1日後的申請案量,且台電公司配合的饋線設備無法於8月1日全面到位,決議H類(住宅類)、G3類(日常服務場所)新建案暫緩實施,其餘商辦、廠辦仍依原訂計畫上路。

據了解,儘管會議達成住宅類建物暫緩實施的共識,但送交行政院的方案中,仍保留「維持原計畫」和「暫緩H類、G3類建物」的兩種方案,決定權將回到行政院,依照時程,府院須於今日決定最終適用範圍。

2026/07/31 09:22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314/9662191?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