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疫情成婚變導火線? 人妻返鄉6年不回台 另結新歡還生2胎

「疫情成婚變導火線?」人妻返鄉6年不回台,另結新歡還生2胎,男子向法院訴請離婚獲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一名台灣男子阿豪與越南籍女子小蓉(均化名)結婚後,原以為能攜手共築家庭,不料,妻子返越南探親後竟一去不回,不僅長達6年未再入境台灣,更在當地與另一名男子同居、生下一名兒子,如今甚至再度懷孕。阿豪得知真相後心灰意冷,向法院訴請離婚。

判決指出,台灣男子阿豪與越南女子小蓉於2017年結婚,婚後共同在台灣生活。然而,小蓉於2020年年初,新冠疫情前返回越南後便未再返台,雙方長期分隔兩地。阿豪主張,這些年來他曾多次聯絡,希望小蓉返回台灣共同生活、履行夫妻義務,但始終未獲正面回應。

阿豪表示,他甚至透過小蓉在台灣的姑姑協助聯繫,才得知小蓉回越南後不久,便與另一名男子交往同居,不但生下一名男童,目前更再次懷孕,顯然已無意維持與他的婚姻關係。因此,依《民法》第1052條第2項規定,向法院請求裁判離婚。

法院審理期間,小蓉雖經合法通知,卻始終未出庭,也未提出任何書面答辯。小蓉的姑姑證稱,小蓉當初因疫情期間滯留越南,後來在當地認識新男友,並與對方生下孩子,目前仍共同生活,也曾向家人表示願意與阿豪離婚,只是不清楚相關法律程序。

此外,法院調查發現,小蓉自2020年年初離境後,至案件審理時都未曾再次入境台灣,與阿豪長達6年未共同生活,也沒有實質夫妻互動。法官指出,婚姻應建立在夫妻彼此信任、扶持及共同生活的基礎上,若感情已徹底破裂、客觀上已無修復可能,即屬《民法》所稱「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

法院認為,小蓉長期滯留越南,未履行夫妻共同生活義務,並另與第三人同居、生子且再次懷孕,足見其早已無意維持原有婚姻,夫妻關係早已名存實亡,婚姻基礎完全瓦解,且婚姻破裂主要可歸責於小蓉。因此,認定已符合裁判離婚的法定要件,准許阿豪與小蓉離婚。

2026/07/31 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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