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檢調今天一早搜索縣府社會處長陳加富(左)辦公室,將人帶回釐清金流去向後,晚間9時許移到花蓮地檢署複訊。(羅亦晽攝)
花蓮檢調疑似追查0206震災善款金流去向,今天帶回縣府社會處長陳加富,晚間將人移至地檢署複訊後,檢察官深夜11時許諭知4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海、住居。(讀者提供/羅亦晽花蓮傳真)
花蓮縣政府社會處長陳加富疑因8年前0206震災善款帳目不明,今天上午被檢調人員依涉犯貪汙等罪嫌,帶回釐清金流去向,晚間移送地檢署複訊後,歷經2個多小時的訊問,檢察官最後諭知4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海、住居。
民國107年2月6日(0206)花蓮發生規模6.2大地震,造成地方重大災情,當時縣府連同衛福部募得的善款金額共約27.8億元,卻因用途分配及流向不明,遭人檢舉。
花蓮檢調今天上午持搜索票前往縣府社會處搜索,並同步向財政處、民政處調閱相關公文資料,帶回社會處長陳加富、1名約用社工員、2名前約用人員及2名民間人士等6人,欲釐清震災善款的金流去向與執行情況。
陳加富今晚9時18分許移到地檢署複訊,面對媒體詢問不發一語,將未吃的便當交給現場人員後,快步進入偵查庭接受檢方偵訊,歷經2個多小時的訊問,檢方深夜11時24分許諭知40萬元交保、限制出海及住居。
監察院曾針對縣府0206震災善款案提出糾正,據資料顯示,監察院調查指出,「花蓮縣政府107年舉辦0206震災感恩餐會,將餐費拆為2筆採限制性招標,遭質疑規避採購法;且震災文宣使用身心障礙福利經費,違反預算法等,通過糾正花蓮縣政府」。
2026/07/30 04:30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29004624-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