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BA學姐偷吃人夫,兩人共遊歐洲、四處開房;圖非當事人。(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新北市一名女子花花(化名)偷吃就讀EMBA時認識的人夫阿豪(化名),兩人赴歐洲旅遊、同房,花花還自備保險套行魚水之歡,更密謀離婚生子。正宮怒告花花求償500萬元,法院審理後認花花侵害配偶權,判應賠償15萬元。
判決指出,人妻與阿豪結婚近30年,育有2名子女,本以為能攜手相伴到老,未料阿豪竟與EMBA學姐花花大搞婚外情,對妻子態度也愈來愈冷淡。人妻查證後得知遭背叛,憤而向小三花花求償500萬元。
人妻指控,阿豪於113年底向她謊稱要出國觀摩學長「洗錢」,實際上卻是陪花花到德國、奧地利、捷克等地玩樂。檢視LINE對話,花花曾傳訊「保險套都買好了…在台灣的時候,你牽過我的手、抱過我摟過我,我哪一次拒絕過?」阿豪也熱烈回應,兩人不僅大聊性愛話題,甚至密謀要離婚、生兒子等,還時常拍攝牽手、臉貼臉合照並在飯店開房。
此外,114年1月25日行車紀錄器,更錄到花花主動索吻,及兩人在車內激情接吻的對話及聲音。
花花辯稱,因參與EMBA海外管理實務研習課程才認識阿豪,且是男方對她一見鍾情展開追求,阿豪稱因競選失利又婚姻破裂,自己是出於同情給予陪伴。她表示,歐洲行是分床睡,準備保險套只是保護措施,摟抱等行為僅被動接受,也未發生性行為。
法官審理認為,花花明知阿豪有配偶仍一起出國同房、頻繁約會、甜蜜牽手及傳送親密訊息,行為已超越一般社交分際,嚴重破壞正宮的婚姻生活的圓滿與幸福,侵害配偶權,情節重大。
新北地院審酌,原告高職畢業、開設雞蛋糕攤,月薪3萬至5萬元,名下有土地、車輛及投資等;花花為碩士畢業、擔任行政人員,月薪3萬6000元名下有房地、投資等節。考量兩人資力、婚外情時間約5個月,及對原告造成的精神痛苦,判花花應賠償精神慰撫金15萬元。可上訴。
2026/07/29 12:04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29002172-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