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叫外送已刷卡卻要求付現570元…他申訴平台竟給30元補償 外送員下場曝

一名網友刷卡點外送,母親應門時竟被要求付現570元,他申訴平台僅獲30元補償,氣得當場報警。(示意圖/AI生成)

許多人因為沒辦法及時下樓,因此在叫美食外送時都會選擇使用刷卡付錢,讓外送員將食物放在門口可以先行離開。但日前有顧客透過外送平台點餐,明明已經是先刷卡付錢了,外送員到場卻要求付現570元,他越想越不對勁,向平台申訴,平台卻表示無其他付款紀錄,無法受理,只能給30元折價補償,讓他當場報警處理。

原PO在社群發文表示,透過外送平台點了共416元餐點,已經使用線上支付,然而外送員抵達時由老母親應門,對方向母親表示需要再付570元,母親不疑有他當場給錢,他得知後不滿表示自己已經事先刷卡,怎麼可能還要付現,當場向平台申訴,未料平台卻以「無其他付款紀錄」為由不予受理,僅給30元折價券「聊表心意」,無法接受的原PO決定報警處理。

警方表示,循線找到這位外送員,是一名上了年紀的阿伯,對方辯稱是系統顯示要收取現金,但不知為何現在頁面紀錄都消失,也不清楚為何事情會變成這樣,願意退還這570元,原PO事後也不再追究,和平落幕。

但詢問其他外送員,紛紛異口同聲表示「絕對不可能看錯」,有刷信用卡還是收現,平台上都顯示清清楚楚,不可能會有混淆的狀況,也很好辨識,搞混的狀況實在不太可能發生。律師李立勤表示,若查明是外送員私自收取現金,已經涉及刑法詐欺罪,可判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若事後仍不願退還款項,將涉及民法不當得利問題。

2026/07/29 01:45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29000128-26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