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雲林無照男開車肇事釀1死 檢方聲押獲准

無照駕駛的陳姓男子昨晚開車行經雲林縣虎尾鎮文科路與芒果大道路口,與騎乘單車的高中生發生碰撞造成對方死亡且肇逃;警方循線逮人,檢方認有逃亡之虞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

雲林地檢署表示,16歲高中生昨天晚間9時許騎乘自行車遭43歲陳姓男子駕駛的車輛撞擊,陳男肇事後明知被害人受傷倒地可能傷重死亡,竟未停留現場採取必要救護措施或報警處理,反而為規避刑責,下車拔除車牌以躲避偵查,隨即駕車逃離現場,事後更向警方報案謊稱其車輛遭竊。

經警方獲報旋即調閱肇事現場及沿線路口監視錄影畫面,於今天凌晨1時許循線逮捕陳男到案,並測得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為每公升0.10毫克。

雲林地檢署今天下午相驗,確認高中生死因為車禍撞擊致嚴重創傷死亡。

檢察官訊問後認其涉犯酒駕致人於死、肇事致人死亡逃逸等罪嫌重大,且審酌其事故後有拔除車牌棄置的滅證行為、謊稱車輛遭竊及相關證人未到案等情,恐有逃亡、滅證及勾串證人之虞,認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因此向雲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2026/07/28 04:30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9654482?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