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國際產業》整頓觀光產業 韓嚴打亂收費

財政經濟部(MOFE)指出,韓國政府已通過觀光振興法實施令(Enforcement Decree of the Tourism Promotion Act)的修訂,主要是對遊客有不正常收費時,可予以重罰,預定在8月4日起生效。

根據修訂後的規定,提供傳統韓屋(hanok)住宿的業者,如果未張貼或未遵守價格表收費,首次違規將停業長達5天,取代先前只有警告而已。至於之前不需張貼或遵守價格表收費,在城市經營民宿的業者,也將納入修訂後的規範。

韓媒指出,韓國政府已於7月中旬時,對一般住宿業者實施類似的措施。除了第一次超額亂收費的違規行為將被暫停營業外,若再犯第2次或第3次的時候,停業處罰期將依序延長至10天和20天,之前是7天和15天。

另外,韓國計程車司機若收費不實的話,會立即被吊扣駕照30天,目前的懲罰是首次違規只給予警告。假如第2次違規的司機,吊扣時間會延長至60天,第3次若再犯就會被主管機關吊銷駕照,取消駕照的資格。

2026/07/28 16:12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28003342-26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