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署嘉義分署將賴男轉介至「台灣戒酒暨酒癮防治中心」,協助其尋求專業的戒癮治療。(嘉義分署提供/呂妍庭嘉義傳真)
嘉義分署決定採取雙管齊下的輔導措施幫助賴男。(嘉義分署提供/呂妍庭嘉義傳真)
雲林縣45歲賴姓男子,因無照駕駛且拒絕酒測,遭裁罰18萬9000元未繳,案件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執行,因賴男名下無財產,僅扣得4922元,進而發現賴男不但行動不便、無穩定工作,每天僅靠里長資助一餐度日,嘉義分署除轉介機構協助戒除酒癮外,也尋求雲林縣政府幫忙,盼社會資源能解決賴男生活的燃眉之急。
嘉義分署表示, 賴男110年未領有駕駛執照,酒醉駕車卻拒絕接受酒精濃度測試,遭裁罰近19萬元,但賴男強制執行僅扣到4922元,執行人員實際到賴男住家了解,發現賴男獨居,因身體行動不便找不到穩定工作,沒收入只能靠里長每天資助一餐過生活,生活極其困頓。
由於賴男對自身過往的飲酒行為表現出愧疚感,並透露想要戒酒、重回生活正軌的意願,嘉義分署決定採取雙管齊下的輔導措施。
為防止其再次酒後駕車,造成潛在的交通安全隱患,分署將賴男轉介至「台灣戒酒暨酒癮防治中心」,協助其尋求專業的戒癮治療,並針對賴男目前的經濟危機,轉介至雲林縣政府社會處,希望以社會救助資源提供經濟扶助。
嘉義分署表示,執行法務不僅是依法裁罰,更希望從源頭協助義務人解決根本問題,針對有飲酒困擾且有心戒改的義務人,分署願扮演跨單位聯繫橋梁,協助連結醫療與社政資源。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飲酒過量,有礙健康。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
2026/07/27 10:37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27001590-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