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11年苦等終迎轉機,想和你們一起生活!男童打動法官認可收養。(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一名男童因原生家庭無法提供穩定照顧,父親始終未認領,母親又因涉及多起案件入監服刑,孩子長期由政府協助安置。一對夫妻得知男童處境後,決定伸出雙手接納,經過半年以上試養與專業評估,法院日前認定收養符合「兒童最佳利益」,裁定准許夫妻收養男童為養子,讓孩子正式擁有完整家庭。
判決指出,男子小林與女子小娟為夫妻,婚後共同生活11年,兩人一直希望擁有自己的孩子,期間也曾經歷不孕治療等過程,夫妻感情在磨合與扶持中更加穩定。後來兩人決定透過合法收養方式,給予需要家庭照顧的男童小宇(均化名)一個溫暖環境。
本案被收養男童小宇原生家庭狀況特殊,生父未曾認領,身分也無法確認;生母因涉及多項案件,目前正在服刑,過去生育的子女也多由他人或政府協助照顧。社會局評估後,認為男童原家庭已難以提供長期穩定照顧,因此,協助進行出養程序。
法院審理時指出,依民法規定,未成年人收養必須經法院認可,且應以養子女最佳利益作為主要考量。收養人年齡須符合規定,夫妻收養子女也必須共同提出聲請。
為確認收養環境是否適合,法院委託相關兒童福利機構進行訪視評估。報告指出,小林與小娟婚姻關係穩定,兩人在婚後生活中共同面對困難,也能針對教養方式充分溝通,具備良好的共同養育能力。
訪視過程中,兩人已與小宇共同生活超過半年,對孩子的生活習慣、個性及需求均相當了解,也能在健康、發展及情緒需求方面給予適當照顧。家訪時觀察到,小宇與夫妻互動自然親密,已建立穩定依附關係。
對於孩子未來身世告知問題,夫妻也表示,將採取正向方式,透過繪本等方式慢慢向孩子說明,讓孩子在理解自身背景的同時,也能感受到家庭支持。
法院開庭時,小宇也親自表達想法,表示喜歡收養人陪伴自己運動、做飯及進行美勞活動,也希望未來能繼續與兩人一起生活。法官認為,孩子與夫妻間已形成良好親子互動,收養關係符合其心理與生活需求。
此外,小宇生母也坦言,自己目前子女數量較多,確實沒有能力提供孩子完善照顧。法院綜合考量後認為,若准許收養,將能提供男童更完整家庭支持與穩定成長環境。
法院認定,小林與小娟經濟能力穩定,親職功能良好,且已與小宇建立深厚情感連結,沒有發現收養存在無效或撤銷事由,因此,裁定認可兩人收養小宇為養子。裁定也提醒,未來仍須配合主管機關依法進行後續訪視及輔導,以確保孩子在新家庭中持續獲得妥善照顧。
2026/07/27 07:09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27000016-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