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高雄警官涉足不妥當場所遭查 記過二次並調職究責

楠梓警分局表示,劉姓警官涉足不妥當場所,已從重議處並追究相關考監責任。(林雅惠攝)

高雄市楠梓警分局一名劉姓警官日前涉足橋頭區某美容護膚店,遭轄區警方執行臨檢時查獲,楠梓警分局26日晚間表示,已對劉員記過二次、列為教育輔導對象,並報請調整服務地區,同時追究主管考核監督責任,強調對員警違紀案件依法從嚴究責、絕不寬貸。

楠梓警分局指出,劉姓警官於7月17日晚間10時許,前往高雄市橋頭區某美容護膚店,當時轄區警方執行臨檢勤務,查獲其出入不妥當場所,事後依規定展開行政調查。

經調查後,分局認定劉員違反警察風紀規範,予以從重記過二次處分,並列為教育輔導對象加強考核,同時報請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調整其服務地區,另針對主管考核監督不周部分,也將依法從嚴追究相關考監責任。

楠梓警分局強調,對於員警違法違紀案件一向秉持主動調查、依法嚴處的原則,絕不寬貸,未來也將持續落實風紀管理及考核機制,以維護警察紀律、警察形象及社會公信力。

2026/07/26 21:23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26002658-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