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美國新關稅24日起上路「開徵10-12.5%」台灣稅率曝

美國總統川普2026年7月23日週四在華盛頓白宮玫瑰園出席活動,向2025年世界大賽冠軍洛杉磯道奇隊致敬並發表談話。(美聯社/Alex Brandon)

美國總統川普政府於台灣時間24日宣布,正式對全球60個貿易夥伴開徵新一輪關稅,稅率介於10%至12.5%,藉此接替即將到期的臨時性關稅措施。其中,台灣並未被列入最高稅率名單,而是針對部分未獲豁免產品適用10%或扣除最惠國(MFN)稅率後12.5%的第301條關稅。

綜合外媒報導,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指出,這項新關稅措施源自今年3月依據《1974年貿易法》第301條(Section 301)展開的調查。調查認定,60個受查經濟體未能有效建立或執行禁止進口強迫勞動商品的制度,構成對美國商業的不公平負擔,因此有必要採取貿易制裁措施。

根據最終決定,已建立或承諾建立禁止強迫勞動商品進口制度的經濟體,適用10%關稅,包括加拿大、印度、馬來西亞、墨西哥、英國等17個經濟體。其餘多數受調查經濟體則適用12.5%關稅。

至於台灣、歐盟、日本、韓國及瑞士,美國並未採取全面一致稅率,而是針對部分未獲豁免產品課徵10%,或扣除最惠國(MFN)稅率後達12.5%的第301條關稅,實際適用品項將於《聯邦公報》公告中進一步說明。

川普政府官員表示,印度在美國提出關稅方案後,已新增禁止強迫勞動商品貿易的措施,因此獲得較低的10%稅率待遇,顯示各國若調整政策,就有機會獲得更優惠的關稅安排。

此次措施也設有多項豁免,包括石油、天然氣、部分肥料及食品,以及可能造成美國供應鏈中斷、國內無法生產或難以取得替代來源的產品。此外,部分來自台灣、歐盟、英國、馬來西亞等地的產品,也因鼓勵各經濟體持續落實禁止強迫勞動制度而獲得豁免。

先前,美國最高法院裁定《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並未授權總統單方面對進口商品加徵關稅,使白宮不得不尋求新的法律依據。最高法院裁決後,川普政府一度改援引《1974年貿易法》第122條,祭出最高15%、為期150天的全面性關稅,但該措施於24日到期且無法在未經國會批准下延長,因此白宮迅速改以程序較完整、法律基礎更穩固的第301條接棒,讓新關稅在24日凌晨無縫接軌生效。

2026/07/24 07:36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24000993-26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