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法官斥無悔意!前立委候選人馬治薇違《反滲透法》今午報到坐牢

桃園市前立委候選人馬治薇收受大陸資助參選,所獲利益約達美金3萬4322元,最高法院斥責她犯後沒有悔意,依《反滲透法》受滲透來源資助而參與競選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8月,她已經在今天發監執行,最快明年8月才能報請假釋。(資料照/桃園市選委會提供)

桃園市前立委候選人馬治薇收受大陸資助參選,所獲利益約達美金3萬4322元,最高法院斥責她犯後沒有悔意,依《反滲透法》受滲透來源資助而參與競選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8月定讞,她已經在今天發監執行,最快明年8月才能報請假釋。

馬治薇23日判決定讞,桃檢接獲通知後,執行科隨即展開作業,由專人送件,通知馬治薇今天下午2時到桃檢執行科報到,馬也準時報到,隨即發監執行。另依照現有規定,馬服完有期徒刑一半可以申請假釋,另羈押期間也可以扣除刑期,最快明年8月報請假釋。

2026/07/24 16:53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24003213-260402